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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落实用地保障支持快递业加快发展

2016-01-07 09:41:34

本报讯 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快递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提出落实用地保障和实施用地优惠政策等具体措施,支持快递业加快发展。

《通知》提出,加强用地规划。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相衔接;将快递园区、快递服务网点、智能快件箱、综合服务网点等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同时在用地审批、土地登记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提高审批效率。

《通知》提出,保障用地供给。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快递项目,用地指标予以倾斜。其中,对列入省级及以上的重点快递项目,用地指标由省里统筹保障;其他快递项目由地市统筹安排。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和现有厂房发展快递业,对利用现有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发展快递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快递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出让金按设定的出让年限计收。允许快递企业通过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

《通知》提出,降低用地成本。对快递业建设项目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入驻符合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快递企业的物流项目用地、为生产配套的快递仓储物流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

《通知》提出,鼓励国际、国内大型快递企业的总部、区域总部、全国或全国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落户福建,符合条件的享受福建省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并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 

                                                                                              本报记者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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