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今年来,该市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旧村复垦等工作,共完成17个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验收,面积1.5万亩,新增耕地1894.5亩。
为提升资源管控能力,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泉州市成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下达给各县(市、区),并与11个县(市、区)政府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补充耕地的主体责任,同时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验收、备案工作。
为拓展补充耕地途径,该市要求,沿海县(市、区)应利用与其他设区市山海协作机会,争取向其他设区市购买补充耕地指标,以缓解补充耕地压力;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领会上级新出台的土地整治政策,指导乡镇政府进行项目实施;各级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开展的标准农田、山垅田改造、农田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等涉农建设项目,应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主动与国土资源部门对接,将相关档案材料提交给国土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在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
据悉,近期该市将组织对各县(市、区)耕地保护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 本报记者 陈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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