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漳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截至11月30日,该市230宗面积1068公顷闲置土地,已全部处置到位,其中,动工102宗433公顷,收回120宗593公顷,法院查封8宗42公顷。
为大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漳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闲置土地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补充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建立闲置土地处置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实行“每周一上报、半月一通报”工作制度,跟踪每一宗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区)长亲自出面、亲自协调、亲自谈判,对协议有偿收回的闲置土地及时协调筹措资金;对能开工的项目,及时协调规划、建设部门简化审批程序,核发相关许可证,并督促尽快开工。如龙海市针对英才集团较难处置的8宗闲置土地,市主要领导先后20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和英才集团负责人进行谈判、协调,最终这8宗闲置土地全部收回。
漳州市各地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处置程序,每宗闲置土地都做到有调查通知书、认定书、情况告知书、处理决定书等卷宗材料,确保每一宗土地、每一个处置环节都依法依规。 ■ 贾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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