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政和推行旧村复垦奖励政策

2015-12-30 10:50:58

本报讯 为强化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近期,政和县对旧村复垦实行绩效考核和分成奖励,并对新增耕地进行资金补助。

政和县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旧村复垦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在年终考评时,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县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考核评定。建立分成奖励制度,各乡镇(街道)通过旧村复垦产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给予每亩指标有偿使用费70%—80%返还;经验收认定为水田所奖励的指标,在指标交易后每亩按交易费的80%给乡镇(街道)。为提高各乡镇补充耕地的积极性,对新增耕地进行补助,一级水田最高补助1.8万元/亩,二级水田最高补助1.6万元/亩,旱地最高补助1.0万元/亩,以提高各乡镇补充耕地的积极性。  李建平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