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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优先保障小城市试点镇用地需求

2015-09-30 10:02:15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文,加快推进我省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提出提高规划和建设品质、强化要素保障机制等11个方面指导意见。

提高规划和建设品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或修编小城市城乡总体规划,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和海洋生态红线,推动“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规划一本蓝图,持之以恒加以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突出乡土气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景观带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探索休闲旅游、宜居宜业、历史文化等各具特色的小城市建设发展模式。

强化要素保障机制。省政府对试点镇用地、用林、用海给予重点倾斜,并每年各安排100亩用地指标,用于工业用地储备;所在市、县(区)政府要优先保障试点镇用地需求。要在试点镇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三旧改造”,盘活存量土地;探索小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增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探索城市生态用地差异化管理。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支持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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