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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

2015-09-24 09:24:56

本报讯 9月6日,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三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三明市强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有序整合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渡期内由农业部门负责,过渡期后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梅列区、三元区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承担。

三明市确定,将分散在国土、住建、林业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归并,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时整合国土、住建、林业等部门所属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农业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在过渡期内仍由农业部门管理,过渡期后并入同级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三明市要求,市、县两级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本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推进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研究解决本级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相关各方工作衔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并指导和督促各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三明市规定,从今年9月7日起,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一律冻结新进人员的审批和人员调配工作,确保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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