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我省自查整改违法征地和农用地流转“非农化”问题

2015-09-02 10:33:17

本报讯 8月24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通知确定,自查整改违法征地问题,重点是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支付征地补偿款后就进行土地平整或建设。各地要集中对去年以来违法征地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清理,逐个逐项列出项目清单,并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逐宗明确整改措施,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供地政策的,需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及供地手续的,要及时组织人力抓紧办理,并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短期内未安排建设项目的,应组织复耕;同时,要完善征地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通知确定,自查整改农用地流转“非农化”问题,重点是单位或个人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农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非农项目建设。各地对于通过租用等土地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农用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非农项目建设的,在全面自查清理的基础上,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加强指导和监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对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应依法查处。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是自查整改工作的主体。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制定本辖区的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要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共同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务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 齐培松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