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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旧村改造复垦建设新增投资1.91亿元

2015-08-27 09:20:00

本报讯 8月5日,福州市政府印发《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方案》,决定扩大有效投资,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建设。今年新增投资1.91亿元,完成旧村改造复垦建设1200亩。

《实施方案》确定,美丽乡村建设全年力争完成投资9.5亿元,新增投资3.81亿元。其中,新增投资1.9亿元,新启动9个省级农村住宅示范小区建设;新增投资1.91亿元,完成旧村改造复垦建设1200亩,产生8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若干家规划设计单位修编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并推广示范典型,编印图例供各地参考。参照省里做法,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满足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最小上图面积要求的,均可纳入实施范围;对旧村复垦项目中复垦为水田的,按所核定增减挂钩指标的10%给予奖励。县、乡(镇)两级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联合受理方式,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办理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相关手续。

《实施方案》确定,农业农村建设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5.05亿元,新增投资6.25亿元。其中,造福工程全年力争完成投资3.45亿元,新增投资1.9亿元;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新增投资2.25亿元,市、县两级共同建设47个示范村项目;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计划投资2.1亿元,新增投资0.3亿元;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计划投资7.2亿元,新增投资1.8亿元,建设8个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快9个市级示范村“十个一”项目建设进度;对造福工程安置区建设中各种规费能免则免,或按低限收费,优先安排安置区用地指标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推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建设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园,促进优势农业产业集群集聚。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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