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我省切实保护线路项目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

2015-08-27 09:10:23

本报讯 7月23 日,省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铁路建设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重点办等部门按照“三比一看”的要求,主动协调、热情服务、积极推进,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做好铁路、高速公路项目沿线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保护线路项目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铁路、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批准后,国土资源部门在法定的时限内,要及时进行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公告和补偿登记,即“两公告一登记”,公开征地批准事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足额拨付征地补偿费,并与农业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审核工作;要大力推广和谐征迁五五工作法,做好征地、交地相关工作,保障项目尽快实施。铁路、高速公路项目验收试通车后,应指导项目业主单位抓紧收集、整理、完善相关申请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土地登记。

通知要求,铁路、高速公路项目主管部门要提请负责征地拆迁的有关地方政府、单位在征地环节,把征地补偿协议书交由项目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及负责人盖章确认,明确用地范围界线;同时,督促各项目业主单位完善项目用地有关手续,及时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      本报记者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