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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责令54个矿山整改

2015-07-30 09:02:07

本报讯 日前,大田县全面完成2014年度采矿权人年度报告监督检查工作,全县应检矿山109个,其中55个矿山年检合格。大田县国土资源局对6个年检不合格矿山和需整改的48个矿山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在矿山年检中,大田县国土资源局派出3个小组,对全县109个应检矿山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执行年检会审制度,与县安监局、矿业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水土办等部门实行会审,主要检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完成等情况。结合矿产资源管理“三清两退一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核对各个矿山的各项费用缴纳情况,对欠缴采矿权价款、生态保证金或矿产资源补偿费的48个矿山企业,通知其限期整改缴纳;对未缴纳保证金、采矿权价款和未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或不按有关规定开采的6个矿山企业,严格按照采矿权年度检查有关规定给予不合格处理,并责令停产整顿。

据了解,大田县国土局共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1宗,下发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非立案查处无证采矿案件1件;催交采掘工程交换图242份;下发采矿权价款、矿山生态保证金催缴通知书83份,收缴采矿权使用费20.7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626.2万元。     陈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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