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13个单位被授予省直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 日前,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等2467个单位“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我省国土资源系统有17个单位上榜,分别是: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福建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福建省196地质大队、福建省闽北地质大队、福建省第八地质大队、福建省121地质大队、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又讯 6月9日,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中共福建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等211个单位“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我省国土资源系统获表彰的13个单位是:福建省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中心、福建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福建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福建省新华夏大厦地质培训中心、福建省地矿建设大队(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福建省地质测试研究中心、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省测绘院、福建省制图院、福建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汪贵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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