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5日,省国土资源厅发出通知,将《福建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平台》地下水自动化监测井(第二期)建设任务下达给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省煤田地质局。
通知确定,今年建设32个地下水自动化监测井,主要任务包括水文地质调查、设计,监测井建设(包含钻探、成井、洗井、抽水试验、取样、室内分析等),监测井保护设施(包含孔口保护、站房建设、标牌及水准点埋设等)。省地矿局承担完成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崎濑村等18个监测井的水文地质调查设计、监测井建设、监测井保护设施等建设工作。 省煤田地质局承担完成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乡、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登科村等14个监测井的水文地质调查设计、监测井建设、监测井保护设施等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按任务书要求和“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材质”的原则,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和质量管理工作,并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 刘顺桂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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