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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多规合一”试点

2015-05-28 10:30:25

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

本报讯 经省政府研究,我省选择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福清市、东山县、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福鼎市、邵武市等12个城市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多规合一”工作经验。5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对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确定了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合理确定规划期限,将2020年作为规划的近期目标年,研究探索将2025年或2030年作为规划中长期目标年限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协调各类规划,按照市、县的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研究确定“多规合一”的核心目标,合理确定指标体系,保障“多规”在发展目标、主要指标、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等空间管控内容的一致性。强化空间管制,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探索整合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以土地二次调查成果基础上的变更数据为底图,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探索完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政策和空间管控措施。建立统一平台,整合各类规划空间信息,规范和统一“多规”基础数据标准,建立多部门共建共享的规划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及相关部门子系统,实现规划信息的“多规合一”和多部门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完善实施机制,提出完善规划体系的建议,探索建立协同的规划管理实施机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从部门审批到综合管理转变。

通知要求,试点市、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和“十三五”市县经济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近期要重点突出抓好“多规合一”“一张图”编制工作;要抓紧制定出台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的政策举措和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尽快建立覆盖全域的数据信息平台,促进规划、发改、国土、环保等多部门的协作,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体制,让“多规合一”工作规范化运行。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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