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新罗:矿管部门与法院共建绿色矿山基地

2015-05-21 15:37:14

本报讯 日前,记者在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吕凤煤矿采访,一块 “绿色矿山共建基地”牌子特别醒目。“吕凤煤矿是我们矿管办与新罗区法院联合设立的第三个‘绿色矿山共建基地’。”新罗区矿管办地勘股股长张卫国介绍说。

新罗区现有持证矿山132家,开发利用的矿种有煤、铁、石灰石等20余种。面对部分矿山企业资源利用率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矿企与当地村民纠纷、个别群众非法开采等现状,新罗区矿管办与新罗区法院主动融入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去年以来,经协商先后在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马坑天山矿业及吕凤煤矿建立了“绿色矿山共建基地”。

新罗区矿管办主任郑如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建立‘绿色矿山共建基地’是为了促进矿山企业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闭坑矿区生态化,更好地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同时,我们也想通过共建,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解决矿山企业与矿区周边群众因开采矿产资源而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推进矿山企业扎实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自“绿色矿山共建基地”挂牌以来,新罗区矿管办与新罗区法院密切配合,已多次对共建基地周边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吕洪荣 齐培松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