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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整改

2015-05-14 15:25:35

故意瞒报谎报的将予以追责

本报讯 4月28日,莆田市清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办公室印发《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整改实施方案》,清理对象包括全市国家公职人员(含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居)两委干部参与“两违”并从中获利者。

《方案》明确,清理范围是自2013年4月17日以来,全市范围内未经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职能部门审批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或不按审批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清理包括申报登记、整改落实、抽查督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方案》要求各地认真做好申报登记工作,市治违办、各县(区、管委会)治违办分别牵头组织协调本级、本辖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认真开展申报登记工作,申报登记表格须经本人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以便倒查追究责任。

《方案》强调,市治违办、各县(区、管委会)治违办要对市治违办移送的申报登记情况及本辖区主动申报登记的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的两违建筑性质及情节严重性进行认定,并进行整改;对未主动申报登记、故意瞒报、谎报,在抽查或重点督查中被发现拒不整改的人员,一律依法依规报纪检部门予以追究责任,坚决拆除“两违”建筑物并追缴其非法获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确保整改取得成效,《方案》要求各县(区、管委会)治违办于今年10月30日前对所有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尤其要加强群众投诉件的调查核实。    张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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