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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5-05-07 09:02:42

本报讯 4月22日,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煤田地质局联合印发了《福建省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分析了全省今年地质灾害情况,明确了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提出了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并对应急响应、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降险处理等提出具体要求。

《方案》指出,我省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其次为地面塌陷。据各地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统计,目前我省村居地质灾害隐患约1.2万处,房前屋后隐患边坡近6万处;威胁50人以上的村居地质灾害隐患点517处,列入省级主要点,潜在威胁人员约11.1万人,威胁财产约22.4亿。强降雨侵袭期间是我省地质灾害高发期,5—6月是内陆山区的重点防范期,7—9月是沿海台风暴雨影响地区的重点防范期。

《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两委”主要干部担任;地质灾害监测人由受威胁的相关人员担任。各级国土资源、水利、交通、铁路、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安监、旅游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村居、水库、公路、铁路、临时工棚、施工工地、学校、尾矿库(坝)区、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补充完善已有隐患点的应急转移预案,制定新增隐患点的应急转移预案,编制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响应,加强巡查监测。

《方案》对应急准备、灾情险情报告、抢险救灾、应急调查、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增加地质灾害应急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应急装备,形成高效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地勘、煤田、冶金、建材、化工等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要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为驻地政府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方案》强调,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地质灾害点险情初步稳定后,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开展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降险处理。     本报记者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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