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追责46人,10多人被取消入党资格
本报讯 针对少数公职人员无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把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简称“两违”)作为“投资生财”的实际,龙岩市在制止和查处“两违”工作中,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挥带头作用,对公职人员参与违建实施责任追究,对参与违法建设的个人一律不许发展入党。两年来,全市累计有46位公职人员因此受到责任追究,10多人被取消入党资格。
龙岩市把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作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重要举措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全力促进国土资源执法体系从“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出台《龙岩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办法》等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县、乡两级政府负责人为辖区国土资源监管第一责任人,落实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工商、住房建设、消防、房管、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的监管责任。
该市出台《公职人员参与中心城市违法建设处理暂行办法》,明确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效能告诫、党政纪处分,直至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建立发展党员联审联鉴制度,市委组织部规定对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个人,一律不许发展入党。对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先行拆除,不留情面,确保拆违拆出公平正义。
为形成良好的国土资源执法氛围,龙岩市结合文明单位评比、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选资格审查等,对违法占地行为或履行土地管理职责不到位的实施一票否决。两年来,全市共有23家单位被取消文明单位参评资格,36人被取消代表(委员)候选人参选资格,246名村两委干部候选人因违法用地、违法采矿或未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监管职责而被一票否决,46位公职人员因此受到处理。 ■ 吕洪荣 林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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