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1日,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集体决策办法,进一步强化土地有偿使用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地价集体决策管理。
该局成立地价集体决策小组,统一负责土地公开出让、协议出让及企业改制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等土地评估价格审查及出让底价或协议出让建议价的确定工作。土地出让价格由业务主办单位在市国土局土地评估机构储备库中,邀请至少5家以上(含5家)资信良好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地价评估机构。同时,地价评估需全程接受集体决策小组的审查。
地价集体决策小组以估价报告的估价结果为依据,统筹考虑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市场运行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参加会议人员同意并签字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并形成集体决策意见。集体决策确定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土地公开出让底价或协议出让价格等的建议价,报请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核或报请市政府批准。 ■ 蔡亚群 贾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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