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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预下达今年土地利用计划

2015-03-19 15:08:46

本报讯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向各设区市预下达今年一般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85万亩,其中农用地11.773万亩(耕地5.898万亩)。

我省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省级重点(含预备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用地分类管理。省级行动计划项目用地、省级重点(含预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由省里统筹安排;一般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下达到各设区市,由设区市具体分解到县(市、区)。低丘缓坡地试点范围内的用地实行单独组卷报批,使用专项计划指标。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应按照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在1个月内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其中,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由各设区市单列下达,原则上不低于省里下达一般建设项目用地计划5%;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县(市)、拟培育为小城市的中心镇和省级小城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各100亩。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根据轻重缓急,科学制定用地计划,按季度合理安排项目用地报批时序和节奏,分期分批用地,保证项目用地需求。

省国土资源厅强调,各地要加强计划执行监管,严格界定省重点、一般建设项目用地和低丘缓坡地试点项目,及时做好计划指标安排使用情况登记统计。严格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计划指标,保证计划指标合理使用。严格执行计划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区市审批的未利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情况,确保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控制在土地利用计划范围内。各地计划执行考核结果(包括低效用地再利用、批而未用土地)与下一年度用地计划分解下达相挂钩。对低效用地再利用数量较多和获得国家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的,适当奖励用地计划指标;对批而未用土地数量较多的,扣减用地计划指标。     丁勤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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