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南安市出台《南安市没收的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试行)》及《临时使用操作细则》,针对土地执法没收违法建筑移交主体模糊、处置标准不一、历史存量处置无据等治理堵点,构建起“统一接收、属地管理、分类处置、收益共享、全程监管”的闭环管理体系,为全省县域违法建筑长效治理提供可复制的样板。
《处置办法》明确,南安市财政局为罚没违建唯一法定接收主体,执法机关须在当事人履行处罚或法院强制执行完毕90日内完成移交。移交后,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房屋质量、消防、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排查,为差异化处置提供依据。
在处置路径上,《处置办法》划定拆除、补办手续、临时使用三类路径。对不符合规划、鉴定为D级危房等情形的,90日内完成拆除;对权属清晰、符合规划、安全达标的,分类完善用地手续后进行公开交易或统筹调拨;对安全合格但短期难以完善手续的,实行临时使用管理,经营性建筑经村集体同意后公开招租。
在收益分配方面,《处置办法》严格落实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创新建立国有、村集体、乡镇三方收益共享机制。临时使用费中集体土地使用费全额拨付村集体;建筑使用费上缴国库后50%拨付属地乡镇,专项用于违建巡查、安全检测等管护支出,补齐基层自然资源管护经费短板。
此外,《处置办法》搭建全市统一动态信息台账,实现一宗一档、公开透明,并同步废止2012年旧文件,实现存量与新增罚没违建一体化标准化管控。
■ 郑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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