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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纠风专项治理

2013-09-18 10:58:35

我省开展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纠风专项治理

重点抓好“和谐征迁工作法”推广和落实

  本报讯 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决定在全省开展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保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次开展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纠风专项治理包括7项任务: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和工作指导力度,深入推广、落实“和谐征迁工作法”。二是严格落实“告知、确认、报批”和“两公告一登记”等征地程序,充分保证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全面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四是全面落实补偿标准,督促建立征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征迁补偿款直接发放制度,确保补偿标准执行到位、补偿款发放到位;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规定。五是探索建立征地拆迁的动态多元补偿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征迁工作由“征迁安”向“安征迁”模式转变,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六是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加强重点案件督办,有效排查化解征迁矛盾纠纷;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七是强化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未批先征、少批多征、以租代征等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省政府纠风办明确,省国土资源厅为省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工作的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办、信访局、法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审计厅、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为参加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省、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抓好“和谐征迁工作法”的推广和落实,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省国土资源厅已派出两个工作组,对部分设区市的征地制度规定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实施、征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当前征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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