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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协同机制

2026-01-06 14:47:49

本报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福建省国土变更调查与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协同机制工作方案(试行)》,旨在强化部门协同,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构建全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密切衔接的协同机制,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数据基础。

《方案》提出,在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基础上,协同推进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统一平台”的要求,同步开展两项调查,实现数据联动更新,确保两项调查成果在地块、数据方面持续保持一致,形成各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建、共认、共享、共用的国土调查成果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共同部署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按统一时点形成地类和资源属性成果,并对各自发起的调查监测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以县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充分尊重基层和专业部门意见,将林地、草地、湿地地类不一致的因素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坚持一次调查、共同使用的原则,统筹实地调查工作,避免对同一地块重复调查。

 《方案》明确,变更调查和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范围以林草管理范围为准,林草管理范围划定前以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国家核定成果林地、草地图斑范围为基础;林地、草地图斑范围外,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部地类变化调查,并及时将林草湿地类变化信息推送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时,要推动平台深度融合,省级做好省“一体化平台”与国家“国土调查云”平台的技术融合互通,各级相互共享推送调查成果,共享调查监测数据,提升工作效率,保持国土变更成果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一致。

龚昱强 陈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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