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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落地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全国“双首单”

2025-12-04 16:08:07

本报讯 近日,全国首单信托存续期追加交付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的转移登记,以及全国首单双委托人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正式在厦门落地。这标志着《厦门市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方案》完成从制度设计到实践落地的关键跨越。厦门市作为国家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为国内不动产信托登记、“以房养老”信托及特殊需要信托的发展贡献了具有厦门特色的实践经验。

今年7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该市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联合印发《厦门市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方案》,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后全国第四个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城市。《试点方案》明确业务实行“预登记—签订信托文件—不动产转移登记”流程,并首创性地规定将资产服务信托的委托人及受益人记入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让信托各方的权利义务通过不动产登记形成公示效力,进一步释放信托制度在养老传承、民生普惠领域的服务功能。

此次在厦门市实现“双首单”落地的“同晖一号”和“幸福安享1号”信托各具特色。

“同晖一号”信托成立于2023年,是委托人为保障身心障碍孩子生活和自身未来养老而设的特殊需要服务信托。该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便有将房产作为信托财产的意向。《试点方案》的出台帮助委托人实现追加交付房产的心愿。这一创新举措进一步夯实了该信托的财产基础,也更好地防范委托人身故后因孩子认知障碍、能力受限导致的不动产财产被侵占风险,实现存续信托纳入不动产的“零突破”。

“幸福安享1号”信托是夫妻双方以共有房产作为信托财产新设的家庭服务信托。房产交付后,厦门信托将按信托文件约定将房屋进行出租运营,所获收益将用于委托人母亲的养老支出,在委托人孩子成年且满足约定条件后向其分配房产。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机制助力家庭服务信托充分发挥在风险隔离、财产管理和分配执行方面的灵活优势,精准服务赡养老人、财富传承等多层次需求。

厦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试点,支持养老保障、公益慈善等场景创新,优化登记服务,为全国不动产信托登记贡献更多“厦门经验”。

 ■ 卢榕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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