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0日,泰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及参建单位对杉城镇南溪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竣工验收。
与会专家及有关单位代表深入生态修复项目现场,听取各参建单位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经质询、讨论,认为项目绿化效果明显、工程措施符合矿山生态修复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据了解,该项目总修复治理面积82.3亩,其中复绿面积82.22亩,修复措施包括清除危岩体、坡面整理、修建排水沟(排洪沟)、修建沉砂池等工程措施以及覆土整治、草灌绿化、挂攀爬网等生态措施。
近年来,泰宁局大力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先后完成三明市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泰宁县废弃、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泰宁县熊家栋采石场生态修复等项目。
■ 邱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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