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永安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共有产权购房工作实施细则》,通过“共有产权”住房的方式,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悉,“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由政府和个人按比例出资,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回购政府的产权份额的政策性住房。该模式有助于中低收入群体居住和产权双重诉求的实现。具体支持对象包括永安市域范围内工作或生活的,在永安市城区无商品住房或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个人);2孩(含2孩)以上家庭,购房时不受仅有1套商品住房的限制。房源为在该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单套住房面积为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
■ 杨家璋 吴丽丽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