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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而歌 自然有声 ——看我省自然资源系统如何推动“海上福建”建设

2025-03-28 14:47:03

■ 本报记者 周海铢 陈静莹 通讯员 陈 强 周 昕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福建自古以来就有“闽在海中”的说法,海洋资源丰富,全省海域总面积达13.6万平方千米,新修测的大陆海岸线总长与海岛总数均居全国第二位,发展海洋经济空间广阔、潜力巨大,是我国举足轻重的海洋大省。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在福建工作期间,就极具前瞻性和战略性地对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提出一系列重要理念,开创一系列重大实践。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再次强调要做大做强海洋经济。

近年来,我省自然资源系统上下始终牢记嘱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上福建”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陆海统筹的系统思维,统筹海洋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有序推进海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为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我省海洋生产总值达1.2万亿元,连续9年居全国第三位;2024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超1.25万亿元,持续保持全国前列。

1.   围绕“布局优”

 科学规划海洋空间 

我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一体推进陆海统筹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科学划定海洋功能分区,逐步构建“发展韧劲强、江海特色明显、人海和谐”的海岸带及海洋保护利用格局。

《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将“统筹海洋开发保护,建设海洋强省”作为专章,科学划定省管海域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即海洋生态空间和海洋开发利用空间,海洋生态空间内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全省海洋开发与保护空间格局。在沿海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根据海洋资源禀赋与行业发展需求,进一步细化海洋规划分区,合理配置海洋空间资源,推动构建海洋产业集聚区、高端临港临海产业基地、港口集群等沿海经济带发展格局。

在“两空间内部一红线”的总体布局下,省自然资源厅加快编制省级海岸带专项规划,将省管海域划分为海洋生态保护区、海洋生态控制区、海洋发展区,明确构建“一带两核六湾多岛”开放合作的海洋空间格局,即以福州、厦门两大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厦门经济特区、福州新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战略平台为依托,打造海洋强省双核引擎,高质量推动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6个湾区发展,积极推进海岛开发利用,逐步形成海岛多元化可持续发展模式,有效加强了陆海空间衔接和功能协调,保障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新能源、滨海旅游等项目建设,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们还不断加强海岛分类管理,在科学引导有居民海岛发展的同时,将无居民海岛分为生态保护类海岛、生态控制类海岛、发展类海岛,并逐个明确功能定位,规范开发利用秩序。”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2023年,自然资源部开展“和美海岛”创建,我省大嵛山岛、海坛岛、南日岛、湄洲岛、惠屿、鼓浪屿等6个海岛荣获全国“和美海岛”称号。这些标杆海岛以岛绿、滩净、水清、物丰的崭新面貌,诠释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海洋实践。

2.围绕“基础牢”

 摸清海域资源省情 

推动海洋经济蓬勃发展,筑牢根基是关键所在。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加大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综合地质调查力度,全面完成1∶10万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

同时,聚焦重点区域,部署开展沿海地下水封石洞油库、福建省猴研岛—牛山岛综合地质调查及台湾海峡东部地质研究等专项地质调查,为重点项目选址提供科学依据。稳步有序推进海砂、近海稀有稀土金属砂矿及滨海地热等海洋矿产资源调查,完成一批找矿靶区圈定和资源潜力评价。持续深化部、省、市在海洋调查领域的共通共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海洋三所、海岛研究中心等国家研究机构的科研优势,为我省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保驾护航。

“不仅如此,2019年,我们还完成了新一轮海岸线修测,分解下达全省大陆自然岸线管控目标,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自然岸线占补制度。”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下,省自然资源厅还先后扎实开展养殖用海调查和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工作,海洋地质基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截至目前,现状养殖用海调查海域面积约1400平方千米;无居民海岛岸线调查累计测量岸段数5600余个、测量点30万个。

通过开展系统的调查工作,我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面掌握了海岸带地区的地形、地貌、岸线类型及分布、基础地质特征、海水水质、沉积物环境质量、工程地质条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数据,为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利用及系统性保护修复,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数据支撑。

3.围绕“产业兴”

精准保障发展用海

从深海养殖平台“闽投一号”投放,到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海上风电场项目和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成功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这些“大国重器”正为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紧扣海洋强省战略,深入开展“要素保障质量提升年行动”,深化“一清单、三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政策供给。同时,将项目用海纳入要素保障重点工作,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的支持,主动会同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建立项目用海保障协作机制,定期开展现场办公巡回服务,推动基层堵点、难点破解,并建立重大项目用海保障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临港工业园区、新能源、渔港码头、海洋牧场等海洋经济项目落地。

除此之外,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打造海洋牧场,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地方加快养殖用海确权发证。

2024年以来,全省共审批用海200多宗、总面积约42万亩,其中,养殖用海37万亩、工程建设项目用海5万多亩。宁德核电二期、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福清万融新材料一体化等重大项目用海获国务院批复。福州港江阴港区8号和9号泊位、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工程等4个重大项目通过自然资源部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

在确保海洋经济项目用海应保尽保的同时,省自然资源厅还不断推进海域海岛管理数字化转型,以技术创新提升服务效能。

去年9月,由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的福建省海域海岛审批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实现省、市、县三级海域海岛审批、监管全面网络化、信息化。材料申报的电子化、智能化,使一些常规性审查项目从“线下纸面审查”转为“线上机器自检”,减少了人工核验、人为干预的环节,降低了“自由裁量权”,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依托该系统,全省已完成用海审批128宗、总面积22.29万亩;东山县澳角一级渔港一期工程等8个项目的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

“该系统的建成有效助力全省海域海岛管理能力水平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提效,为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4.围绕“生态美”

 陆海统筹一体修复  

要用海,更要养海。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出台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市、县开展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厦门、福州、平潭、漳州等地市级规划已印发实施。

为严守海洋生态红线,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编制《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生态保护修复大格局。

“厦门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果显著,获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自然资源部在厦门召开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全国现场会,以‘厦门实践’为代表的我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运用。”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各地深入学习践行“厦门实践”经验,积极谋划重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平潭、厦门、宁德等3个项目列入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拟获中央资金支持10亿元。

从筼筜湖开始,“厦门实践”不仅唱响国内,更被推崇为海湾型城市治理的国际范例。在2024东亚海大会暨厦门国际海洋周上,东亚海环境管理伙伴关系组织(PEMSEA)授予厦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最佳实践成就奖”。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福州滨海新城岸段、厦门东南部海域、漳州东山南门湾—马銮湾段入选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成功争取47.5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实施“蓝色海湾”等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8个,修复滨海湿地面积4.1万亩、防护林0.63万亩、岸线73千米,让百姓在绿水青山、碧海银滩中尽享生态之美、生产之美及生活之美。

同时,有序推进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2020年以来,全省累计新营造红树林3.31万亩,占国家行动计划下达总任务5250亩的631.29%;开展现有红树林修复1.73万亩,占下达计划任务8250亩的210.06%;完成养殖池塘清退9038.25亩,占行动计划总任务600亩的1506.4%。

如今,行走在福建沿海岸线,水清岸绿、天蓝海阔,一派勃勃生机——恢复了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泉州湾“蓝色海湾”呈现出一幅“植被繁茂、鱼鸟翔集”的滨海城市新画卷;翠绿迷人、渔船泛波、水鸟蹁跹的霞浦县盐田畲族乡中贝村鹅湾红树林,吸引无数摄影爱好者和游客前来打卡……

5.围绕“后劲足”

 创新推进高效用海 

在莆田市南日镇,一座巨型“风车”——全球首座风渔融合浮式海上平台“国能共享号”随着海风缓缓转动,实现水上发电、水下养鱼,运行一天可发电9.6万千瓦时,能满足约4.2万人一天的生活用电需求;一个养殖周期的鱼品收入可达到数百万元。

该项目涉及用海面积约1670亩,海域使用权证的取得成为影响项目实施的核心要素、关键节点。2022年以来,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莆田市采用“分层设权、立体确权”的做法,获批用海167.52亩,形成“以渔养电、以电养鱼”的新模式。

所谓“分层设权、立体确权”,简单来说,就是同一海域立体空间可分层分别设置海域使用权,再将具有互补效应的用海项目放在同一海域,实现水面和水体之间不同空间立体确权。该做法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向“立体”转变,盘活了海域空间资源,提高了海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也提升了海域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集约化用海、跨产业间融合发展开发目标。

让资源利用更立体的同时,我省积极探索海域资源组合出让路径,让资源利用更灵活。福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公开出让,将“两权”纳入统一招拍挂,竞得人可通过一次招拍挂活动同时取得这两项权利,解决了单独出让程序重复、办事程序繁琐等问题,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去年11月,闽江口海域F矿区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成功出让,有效解决沿海重点项目填方需求,助力临港工业建设发展。

加快盘活利用围填海存量,让资源利用更充分。2024年,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进泉州、福州、厦门、漳州等4个沿海设区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其中,泉州市针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海域权属和土地权属混杂等情况,在全国率先提出“清单管理+分类处置”的泉州模式,有效缓解沿海地区建设用地紧张的状况,为全国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提供了样本。

目前,全省未批已填区域已全部获批备案。省自然资源厅正积极引导海洋经济项目向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规划布局,重点支持蕉城三屿汽车工业园区、晋江集成电路园区等十多个重要产业园区建设,有效推进海洋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

耕海谋强,向海而兴。我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部署,继续深耕“海上福建”,在更高水平上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持续为海洋强省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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