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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本级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

2025-03-20 09:49:15

本报讯 日前,福州一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陈女士带着房屋买卖双方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引导买方通过闽政通APP缴纳不动产登记所需的税、费,一次支付即顺利缴纳完,领取电子票据。

“也太方便了吧!”陈女士惊喜地说,“之前,税、费分开缴纳,客户要在税、费不同窗口办理,如果线上支付,也要分别登陆税、费各自的渠道缴纳,比较麻烦。”

2024年9月,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联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出台《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提升办事便利度的通知》,福州市作为试点城市,先行启动“税费同缴”系统建设工作。试点工作中,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牵头,在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的积极支持和协同配合下,经过近5个月的攻坚,完成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系统建设。

现在,群众只需通过闽政通APP或者线下窗口,即可一次性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及税款,并自动获取电子票据。该系统打通不动产登记系统、财政非税系统、税务系统,通过数据互联互通,将一笔业务涉及的各类税、费合并成一笔支付订单反馈给群众,群众一次支付,后台自动税、费分离,按程序清缴入库,实现“前端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

据介绍,与其他城市“税费同缴”模式通常只限于二手房交易业务不同,福州市试点的“税费同缴”模式业务更全范围更广,不仅实现全类型不动产登记业务均可“税费同缴”,还拓展包含各类交易税、不动产登记费、土地出让金等,涵盖全部的税费类别,群众可自行选择线上线下渠道办理。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运行情况继续优化功能,进一步提升‘税费同缴’体验感,并配合税务部门开展自动计税系统开发,实现税费秒算秒批。”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 郑与国 陈 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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