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浙江衢州、安徽黄山、福建南平、江西上饶四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建立浙皖闽赣省际交界区域自然资源监管和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快速响应的监管和执法协作体系,旨在强化四省四市在省际交界区域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执法惩治力度,有效填补监管空白,推动自然资源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省际交界区域的自然资源监管往往存在行政区划重叠、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为此,南平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加强同周边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对接联系,探索建立快速沟通协调、信息融合共享、线索处置移交、跨区域联合执法惩戒等6项机制。
通知对交界区域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监管和执法管辖权、移送情形、移送路径、移送标准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跨省级区域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监管责任。
通知明确,通过联席会议交流、调查处置共享、线索管辖移交、跨区域联合执法、信用联合惩戒等方式,坚持“严”的主基调,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有效破解省际交界区域行政区划不清、执法行动不协调等问题,持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前,四省四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先行先试,已经在多个领域开展跨区域合作,取得积极成果。此次协作机制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我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监管能力,有力推动全市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南平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 廖孟轩 阴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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