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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矿业权竞争出让工作规程》印发

2025-03-06 08:43:54

本报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福建省矿业权竞争出让工作规程》,从出让区块项目库建设、年度出让计划确定、组织实施矿业权出让、办理矿业权登记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省级登记权限矿业权竞争出让程序,以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出让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在建设出让区块项目库方面,《工作规程》指出,拓展出让区块来源,按照“统一建设、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及矿政综合管理系统设立“矿业权出让区块建议”模块,供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勘单位、工矿企业等提供矿业权出让区块建议。筛选出让区块项目,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技术支撑单位核实调整确定建议出让区块范围,将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要求及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的、具一定找矿潜力的建议出让区块纳入矿业权出让区块项目备选库。

在确定年度出让计划方面,《工作规程》明确,矿业权出让计划按年度制定,也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研究适时增补。由省自然资源厅下达全省矿业权出让年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出让。

在组织实施矿业权出让交易方面,《工作规程》明确,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拟出让矿业权的,要提请属地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矿业权核查(探矿权)或实地联合踏勘工作(采矿权),经核查符合出让条件的,各有关部门和县级政府出具明确意见的方可申请出让;省级登记矿业权出让工作,除海砂采矿权委托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外,其他矿种矿业权出让工作均委托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省自然资源厅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出让的项目,按规定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底价或出让起始价后,省自然资源厅通知受委托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矿业权出让交易;由受委托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委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实施出让交易;出让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受委托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限与竞得人/中标人签订出让合同,并及时将矿业权出让合同及费源信息推送至属地税务部门。

在办理矿业权登记方面,《工作规程》强调,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机关依据矿业权出让合同开具缴款通知书,通知竞得人/中标人缴纳出让收益。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竞得人/中标人按照省级登记矿业权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

《工作规程》还对严格执行矿业权年度出让计划、海砂采矿权出让工作等其他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 章巧灵 杨大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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