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静莹 高鸿程
2024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至今,全省已累计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19.1万宗,惠及群众近60万人。
多措并举破难题
一本不动产权证,承载着民生大愿景。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深刻认识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化解的重要性、紧迫性,集中精力开展化解工作。
2024年8月9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明确全省整治不动产“登记难”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8月13日,驻厅纪检监察组下发《关于印发整治不动产“登记难”监督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明确监督方式,形成整治合力,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
不动产“登记难”只体现在登记“末端”,但追根溯源,涉及用地手续不全、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税费缴交等“前端”问题。从项目全周期看,自然资源系统涉及农用地转用、利用、规划、审核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内部科(股)室,部门之间涉及住建、税务、消防、人防等部门,各个环节需补办的手续多,部门之间如何高效协同配合,成为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关键。
省自然资源厅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便民利民、合力攻坚”原则,针对问题成因,采取“一类一策”化解模式。对于用地手续不完善的,指导地方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分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型分别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补办用地手续;对于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与省住建厅房管处面对面对接协调,将我省前期排查出的未通过竣工验收问题台账移交,其中,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由各级住建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后办理;对于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手续的,按规定补办相关规划验收等手续后办理登记手续,不具备补办条件,经地方政府同意后,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代替……
全省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迅速行动,成立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细化问题解决路径,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自然资源所力量,进行专项整治。2024年8月19日,莆田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出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集中攻坚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处置案例有典型
“古城春色雨兼风,万户千门入梦中。”漳州古城承载着千年的历史记忆,是全国第一个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入选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然而,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其无法确权登记。
为破解这一难题,漳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并提出带建筑物出让、资金滚动利用等破解举措。该市坚持多部门联动、多措并举,针对古城错综复杂的问题(包括土地权属不清、用地性质不一,未批先建、跨红线建设,质量监督、消防、竣备材料缺失等),组织市住建局(消防中心)、税务局、国防动员办公室等部门和芗城区政府、城投集团(古城公司),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古城办证问题涉及多个前置事项,为最大限度缩短办证时限,该市推行“多步骤同步、多条腿走路”做法,多个环节同步推进,多项审批并联进行;采取固化出具规划条件、倒推办证前置缺项、创新“不动产宗地合并”等措施,化解了漳州“千年古城”历史遗留问题。
这是我省化解古建筑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一个缩影。省自然资源厅紧密结合福建古厝、古城等地域特色,积极指导漳州、福州、厦门等地妥善化解因历史久远、问题复杂而无法确权登记的难题,让这些历史建筑正式拥有了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证”。
惠民利企新模式
“在买房的过程中我最担心的就是不动产权证书的问题,今天交房就拿到了‘大红本’,心里总算踏实了,办证部门效率真高!”2024年10月,在大田县遐福苑小区“交房即交证”活动现场,拿到“大红本”和钥匙的业主李先生激动地说。当天,该小区业主在收房的同时都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体验了一把“房证同交”的高效率和优质服务。
遐福苑小区是大田县“保交房”项目之一,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大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与开发企业对接,指导收集首次登记材料,参与规划验收,开展“验登合一”,并根据申请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确保在交房前办好不动产权证书。
近年来,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省自然资源厅从企业群众密切关心的事情入手,聚焦“交房交证不同时、住权物权不同步”等问题,积极推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惠民利企举措,切实保障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业主落户、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忧虑与困扰。
2024年11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调研组一行到宁化县实地调研督导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以进一步深化整治行动,推动地方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工作更加规范化与便利化。座谈会上,调研组对宁化县推行的“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验收即发证”“林下经济登记”等便民利企服务措施给予充分肯定,并部署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持续、深入、高效地开展。
省自然资源厅在指导全省各市、县(区)化解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也重视预防增量问题。指导新增商品房项目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验收即办证”等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的创新举措,要求各地通过提前做好土地核验、地籍调查等事项,合并审批、购房和登记流程,从源头上避免产生新的“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开发企业向购房人交房的同时即可交付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住房与产权同步,破冰不动产登记改革“最后一公里”。
截至目前,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等地已陆续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验收即办证”措施。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对新发现的“登记难”问题,按类型逐个列入台账,总结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经验,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困难,为我省不动产登记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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