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漳州市长泰区出台《关于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建设用地的实施意见》,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注入新活力,助力处理历史遗留建设用地问题取得新突破。
《意见》明确,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以及依法依规、维护公平的原则,由政府主抓、部门配合,尽快盘活历史遗留建设用地并产生经济效益。
《意见》要求,要充分考虑历史背景和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处理,确保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合规性,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意见》出台后,长泰区陈巷镇、岩溪镇、坂里乡等乡(镇)依据政策着手进行用地报批办证工作。目前,有旧粮站、旧村部等历史遗留建设用地共23宗地块、用地面积114亩,将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得以合法化利用,为发展提供有力要素保障。
据悉,自开展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以来,长泰区共摸排低效用地392宗、面积2.02万亩,已建档入库、分类评估,制定相应的处置流程和方案。据统计,该区今年上报自然资源部的第一批次17宗试点项目,有14宗低效用地再开发已取得显著的成效,共带动建设用地开发589.4亩,新增建筑面积约22.8万平方米,其中,产业空间14.5万平方米,拉动投资约8亿元。
■ 汤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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