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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印发实施方案 进一步优化和推广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业务

2024-12-09 07:00:03

本报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印发《福建省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优化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优化和推广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业务。

《方案》指出,通过优化升级服务、业务流程再造,为已经完成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线下窗口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税费申报缴纳、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水表户名过户、电表户名过户、天然气户名过户、广电网络账号过户、公积金提取等“一件事”一次申请集成办理服务。同时,在线上两端的申请实现业务全流程网办,以减少群众跑路,切实提升获得感。

《方案》明确,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会同省住建厅、财政厅、税务局等各有关部门,将“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行办理;推行“前端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的税费同缴省级“总对总”服务,实现全省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线上、线下税费同缴办理;梳理“一件事”套餐内各集成事项的办理顺序、办理时限以及对接模式,并结合“五级十五同”形成最精简规范标准的套餐申请表单,制定可执行的保障机制。

《方案》明确,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各相关部门,在省级统一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线上申请端的改造,并与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平台对接,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线上申请及办理进度查询;与财政厅、税务局、人行共同构建税费同缴省级“总对总”服务,为除厦门地区以外的各不动产登记系统提供税费同缴业务服务;与省住建厅、电力、广电分别建立直连,完成电表过户、广电网络账号过户、公积金提取等3个联办事项省级“总对总”服务建设,为未实现通联的各不动产登记系统提供对接服务。九市一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转移登记,税费申报缴纳,房屋交易数据共享,水、电、气户名和广电网络账号过户,以及公积金提取等联办事项的对接改造,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8项业务集成办理。

《方案》还要求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优化升级工作。各事项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各自宣传渠道,全方位、多形式做好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的宣传引导,让办事群众充分享受到套餐服务的便利。

 ■ 陈 玲 陈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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