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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局:强化违法用海监管

2024-05-30 07:04:48

本报讯 日前,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印发《福安市遏制违法用海四早四严四要三级监管工作机制》,以加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优化项目用海服务、强化自然岸线监管。

《工作机制》明确,镇(村)两级违法用海查处责任主体要根据执法事项赋权内容,统筹属地海域监管队伍建设,通过早巡查、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四早),将各类违法用海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工作机制》强调,强化职能部门遏制违法用海工作合力,通过严要求、严问责、严监督、严惩戒(四严),强化监督检查问责;要从实际出发,摸清情况、查清底数、科学制定方案(四要),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监管一起、核销一起。

《工作机制》明确,进一步压实违法用海属地政府责任,构建三级网格化的违法用海动态监测监管体系,实现从发现违法用海问题,到核查、处置、拆后监管以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全流程监管,全力实现违法用海问题零增长目标。

下一步,福安局将通过与自然资源部宁德海洋中心站紧密联系,对该市市辖海域的违法用海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对倾向性、苗头性违法用海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始终保持对违法用海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许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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