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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优化低效用地管理

2024-04-18 10:20:33

本报讯 近日,晋江市出台《工业(仓储)用地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实施办法》,明确已纳入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的工业(仓储)用地改变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及相关申请材料要求,规范工业(仓储)用地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管理。该《办法》将于422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7930日。

    《办法》明确,简化改变用途的审批程序,无需再编制三旧改造规划;仓储用地也可以改变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允许宗地内部分工业(仓储)用地改变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进行混合开发;允许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土地以协议方式供应给改造项目作为增资扩产用地。

    《办法》强调,强化优质精扶、低效倒逼的空间配置导向,针对属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以及近期征地拆迁范围的项目,不予支持办理变更手续。同时,申请办理工业(仓储)用地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须与宗地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协议,明确产业业态、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竣工时间、股权转让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

据介绍,该《办法》可提速提质办理工业(仓储)用地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相关审批手续,给予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更加多元化的选择,满足企业对建设用地使用多样化的需求,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意向的土地使用权人可向地块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咨询、提出申请;对于尚未纳入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的工业(仓储)用地,晋江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要求进行年度更新。

翁章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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