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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多措施盘活低效工业用地

2024-04-10 16:35:31

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采取5条措施,盘活低效工业用地。

    ——鼓励工业企业提容增效。鼓励低效用地企业在符合规划、消防、安全要求,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改造、改扩建或拆旧建新等方式提高容积率,扩大生产性用房面积,实现提容增效。对企业改造后增加的厂房,政府部门积极协助企业扩产增能或发展新的产业项目,也可帮助其对外租赁招商,引入其他项目。

    ——鼓励地块连片开发改造。支持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土地原权利人等通过土地收购、入股、联营、转让等方式,对产业园区内布局分散的低效工业用地开展集中连片开发改造。对改造规模在45亩及以上项目的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在整体规划下可跨宗地集中设置并整体计算配建指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扩建涉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土地的,可一并进行改造开发,经县级政府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鼓励混合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产业综合体用地的规划引导,在符合用地规划、建筑消防安全要求下,对以厂房和研发用房为主要用途,兼顾商业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产业综合体,可兼容创意、设计、中试、检测等功能,以促进土地用途混合利用和建筑复合使用。

    ——鼓励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满足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消防安全、城市防洪安全等前提下,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停车场(库)、物流仓储和人防与避灾等设施。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采用协议方式出让,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鼓励企业退出节余土地。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实施自主再开发的,可向政府申请土地收储并依法获得合理补偿,退出后的土地按城乡规划要求重新安排使用。

张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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