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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初心久久为功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我省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纪略

2024-03-29 09:55:40

■ 本报记者 郑与国 周海铢 通讯员 陈碧露

 

1坚持人民至上  筑牢绿色发展理念

    仲春时节,鸟语花香。走在莆田木兰溪入海口沿岸,只见水面波光粼粼,远处一群白鹭在红树林间时飞时栖,悠闲自得,一幅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画面映入眼帘。清新的空气、美丽的景色吸引了很多人前来游玩。

    得益于莆田蓝色海湾整治项目的实施,如今该处海堤巩固升级、生态修复改善、景观重塑共享、经济效益凸显……以人为本、系统治理“蓝色海湾木兰溪样本”的打造,促进了区域人与自然和谐及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是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的新实践。

    在习近平同志亲自推动下,历经20多年持续综合治理,木兰溪全面实现了“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目标。

    “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工作方略,一任接着一任干,精心谋划部署、推动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已深入人心。”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沿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的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宏伟蓝图,我省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在全国率先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福建省生态文明促进条例》,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和更大力度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久久为功,逐绿前行。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及实施意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连续编制实施“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2022年又印发《深化生态省建设 打造美丽福建行动纲要》,要求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我省严格落实“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的要求,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一时的发展,坚决摒弃“先破坏再修复”的行为。切实加强监督执法,对各类破坏生态活动形成有效震慑。着力加强管控,将全省4.34万平方千米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组织编制“三线一单”,为经济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加快绿色转型,近五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10.3%,以约占全国1.3%的土地、2.9%的能耗创造了约占全国4.4%的经济总量。

经过不懈努力,生态文明建设结出丰硕成果,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模式、水土流失治理“长汀模式”等39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被复制向全国推广。

 

2坚持问题导向  构建生态修复新格局

    我省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分析生态修复工作现状与面临形势,提出了规划期内生态修复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与目标,科学划定生态修复分区与重点区域,有序部署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筑牢生态安全格局,支撑高质量发展……

    围绕“两屏一带六江两溪”生态安全格局,我省制定《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对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进行框定、指导。

    “我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方法,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精准识别生态本底,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谋划、创新突破,不断激发生态保护修复内生动力。”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负责人介绍。

    我省突出调查先行,加快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充分运用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海岸线修测等成果,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海洋等生态问题调查,以更具准确性、现势性的自然资源底数,支撑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决策部署。

    在摸清自然资源底数的基础上,我省还相继出台《福建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年)》《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福建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等重要方案、计划,为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

同时,突出改革创新,牢记“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的嘱托,我省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全流域生态补偿、综合性生态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多元化生态补偿;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和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效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

 

3坚持系统治理  全方位推动生态保护修复

    走进石狮市宝盖山石窟公园,碧绿的潭水与依壁而建的休闲栈道交相辉映,举目皆是浓浓绿意。拾阶而上,只见被当地人称为“石壁水帘”的瀑布飞流直下,令人赏心悦目、心生惊喜。谁能想到,这里曾经是两个脏乱不堪的废弃石窟,经过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如今已打造成一个集景区绿化、休闲观光、健身为一体的石窟矿山公园,摇身成为网红打卡点。

    近年来,石狮市积极探索矿产资源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性运用“以废治废、服务民生、变废为宝、盘活利用、填埋复绿”等五大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全市72处废弃石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实现生态修复、环境美化,提高土地科学利用水平,消除了生态、安全隐患,使废弃矿坑变废为宝,成为生态“正资产”。

    石狮市矿山治理只是我省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一个缩影。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自然、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立足‘八山一水一分田’省情,准确把握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在点、线、面上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综合施策,有效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负责人介绍。

    ——着力点上发力。我省矿山点多、面广、分散,周边生态脆弱、污染物多,是生态修复的重点、难点。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GNSS等技术手段对在采矿山进行全面监测,督促矿业权人及时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2023年起,组织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划定8个生态修复集中区,分解下达10万亩废弃矿山修复任务,压实市、县政府治理责任,目前已完成治理3.2万亩。大力实施重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程,永定示范工程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亿元,现已完成投资1.6亿元、修复面积1万亩。

    ——着力线上贯穿。我省是海洋大省,海岸线长度和海岛数量皆居全国第二,海洋生态系统的安全稳定尤为重要。

    立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等重要海湾河口,实施了15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27.3亿元,修复滨海湿地3.4万亩、岸线55千米,建设防护林3300亩。

    有序推进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共营造2.3万亩、修复1.2万亩,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目标。在全国率先打响互花米草除治攻坚战,全面完成13.6万亩除治任务。福州滨海新城、厦门下潭尾2个项目入选海岸带生态减灾协同增效国际案例,向全球推广;莆田湄洲岛等6个海岛被授予全国“和美海岛”称号。

    ——着力面上覆盖。我省水系密布、河流众多,以约占全省面积60%的闽江和九龙江流域为重点,统筹推进两个流域“山水工程”。截至目前,共修复森林50.8万亩、湿地1.4万亩,主要流域Ⅰ-Ⅲ类国控断面水质比例达99%,区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流域生态质量得到切实改善。闽江山水工程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此外,闽江河口湿地、将乐常上湖2个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首批优秀典型案例。

 

4坚持协调推进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去年10月,我省漳州市云霄县、泉州市惠安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获中央财政奖补6亿元。

    近年来,我省紧密对接中央政策,加强项目储备,健全项目遴选评审机制,精心谋划生成了一批重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至今,共有15个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争取中央资金37.54亿元,为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构建海洋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打造海洋生态修复“福建样板”。

    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资金是基础,但同时生态修复又是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这些年来,我省强化法治观念,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和水平。”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负责人表示。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省高度重视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规建设,取得重要成就,相继制定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二十余部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激励与约束并重,全面规范河道、湿地、水资源、海岸带、生态公益林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保护,着力破解生态保护的痛点、难点问题,形成完整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责任体系和监管执法体系。

    每年,省委、省政府均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等进行考核,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落细主体责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海洋渔业、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责、紧密合作,统一规划部署、整合资源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切实提升了生态修复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在国家有关部委大力指导支持下,我省共获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大项目18个、资金补助80.5亿元。省政府先后设立了省级“青山挂白”治理、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等专项资金,共下达各地补助资金9.3亿元。专门设立“山水工程”正向激励资金,规模达19亿元。制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13条激励措施,已有社会资本6亿元投入34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73.2亿元投入18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切实的资金投入,促成了全省生态修复项目尽快落地、尽快见效。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结推广‘厦门实践’经验,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的关系,不断深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扎实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奋力打造新时代美丽中国福建样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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