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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办理安置房不动产权证8260宗

2024-03-07 13:08:30

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获悉,去年来,该中心着力解决群众安置房不动产登记问题,从优化登记流程和审批材料入手,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全区共办理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8260宗。

——实行具结办理。对历史遗留的安置房,除了房屋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土地报批这三道手续不能具结或容缺外,其他材料能具结的,区政府予以具结。

——创新申请方式。由传统的安置户自行申请办理改变为不动产登记机构集中办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对建设单位预约集中办理安置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通预约窗口批量办理。

——简化继承环节。产权人去世的,明确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报项目所在镇(街道)确认;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提供完税证明后,可直接办证;与原来公证继承相比,不但节约了2个月的时间,还为申请人节省了每平米60元的公证费用。实行申请材料共享,同一项目分批次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只需首次办理时提交一份规定材料建立总档案,后续业务可共享档案信息。

——精简申请材料。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事项和证明材料,不再收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简化涉税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与税务部门联合实行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减少办证涉税材料2份。

张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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