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工业用地“提容增效”办理流程的通知》,以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扶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通知》强调,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通知》明确,对申报企业提出“提容增效”申请进行用地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进行专题论证和公示,并报福安市政府批准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最后按新工业用地项目基建程序,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据悉,该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原流程进一步优化,放宽申办条件、简化方案内容、压缩办理时间,明确各环节办理流程,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 陈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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