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9日,漳州市长泰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农用地转用(岩溪镇高濑村堀仔墘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获漳州市政府批复,成为漳州市承接省政府授权用地审批权后,该区首宗获批的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用地。
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是指乡村行政办公、文化科学、医疗卫生、教育设施、生产服务和共用事业等项目。4月28日,漳州市政府印发《漳州市承接省政府授权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启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农用地转用审批模式。长泰区自然资源局积极与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对接沟通,指导项目业主不断修改完善组卷报批材料,并最终获批,实现长泰区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农用地转用零的突破。
■ 黄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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