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12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处置情况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周祖翼、省长赵龙、副省长林文斌的有关批示精神和具体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永共参加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俞文峰主持。
会议指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的政治任务,是有效解决矿山监管短板问题的“关键实招”;深刻认清短板不足,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主动对照,深化问题摸排。
会议强调,要深入排查,立行立改,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充分借助有关部门审批的工程项目立项、项目供地清单等资料,对2020年以来组织实施的无采矿权但涉及对外销售砂石、荒料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拉网式逐一排查,并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查清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设立、工程施工剩余砂石处置是否规范、工程施工是否规范、施工期限是否违约;对每一个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处置情况、每一个发现的问题、每一起非法违法行为,要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时间期限和责任主体,做到落实到岗、具体到事、责任到人;按照提出的整治措施及完成时限,分门别类组织整改、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要坚持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计划,防止搞“简单化”“一刀切”,严把“销号”关,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确因历史原因和客观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将问题挂账督办,明确责任主体和处置时限,紧盯不放。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既要把事情整改到位,也要深入排查审批、监督环节的工作人员责任落实情况,对违规审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该移送的移送,该追责的追责。要坚持纠治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结合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要强化保障、担当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要强化支撑保障,组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技术队伍参与,既要做到全方位排查,又要保证整改质量。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加大督查力度,逐项跟踪督办,逐级跟踪问效,确保工作督查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要加强矿山管理等方面业务培训,实现市、县(区)管理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的全覆盖,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要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透明度;要抓住一批违法乱纪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会议通过视频形式召开,在省自然资源厅设主会场,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设分会场。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处、股)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 陈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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