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厦门市日前印发《关于落实“三规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6项措施,充分发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的统筹功能,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并联审批、注重监管”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新机制。
打破部门藩篱,科学划分行政审批阶段。在“三规合一”平台上策划生成项目后到项目竣工验收,按照审批事项的前后置关系及并联审批关系分为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简称可研批复)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及备案阶段五个阶段;每个阶段均实行 “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件”的运行模式。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建设管理审批、投资控制审批、用地手续审批、申办人准备工作等四条工作主线同步推进、并行开展,减少各方牵制,相对独立又相互配合。
优化审批环节,实现事项办理无缝衔接。用地规划许可,前置审批条件由可研批复(或立项)改为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批复(或立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完成后即启动土地征收和农转用审批办理。合并部分审批环节,简化部分审批手续,备案类事项,原则上由审批改为即来即办。 实行跨部门联合评审,将各部门多头专审改为联合评审,评审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各相关审批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创新报审模式,推进网上申报并联审批。各审批阶段均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统一收件,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证照相关材料。实行网上申报及网上并联审批,实现部门协同办公及审批信息共享,利用“三规合一”平台,推动部门联动,促进多规融合,将并联审批由原来的施工图阶段扩展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全过程。
注重审管配套,大幅提升前期工作效率。建立工作目标倒逼机制和承诺信用体系,对业主单位、代建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对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曝光。强化批后管理,实行“零容忍”制度,只要发现不符合审批要求的行为一律严格处罚。对行政监管和执法部门开放网络授权,审批部门的审批结果与监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情况互联互通。
简化决策程序,提高政府项目决策效能。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对经批准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直接报分管副市长审定实施。部门提前介入项目,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三规合一”平台上提前介入项目,提出行业意见,形成项目策划意见。在全市年度投资建设计划下达后,提前开展项目修规、环评、海洋、水保、防洪、地质、地震等区域性整体评价和审批工作。
建立特殊通道,实行紧急项目特别审批。对涉及重大区域、产业、民生等项目亟须配套建设的项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可采取特殊方式加快推进。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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