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来,省国土资源厅采取多举措,保障平潭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用地。
在单独下达平潭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基础上,如出现用地指标不足,由省里统筹解决,做到应保尽保,并实行单独供地率考核。平潭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由省政府先予以审批,待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后,再通过本地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或有偿使用外地指标的办法,落实增减挂钩任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跟踪、并联审核,在办理林地审核意见等用地前置审批材料的同时,允许平潭用地报件先行上报,容缺审查,加快审批进度,缩短审批时限,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 郑裕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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