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进一步加强矿山“一帐三图”管理的通知》,严格矿山“一帐三图”(资源储量台帐,资源储量估算图、采掘(剥)平面图、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管理,强化矿产资源开采量化监管。
《通知》指出,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要求,编制储量年报,按标准绘制图纸,按规定频次更新掘进量、开采量、开采面积等,如实报告矿山开采实际情况,确保“一帐三图”的正确性、真实性。
《通知》明确,露采矿山每半年提交一次采掘(剥)平面图,地采矿山每季度提交一次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同时,矿山企业应按时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一帐三图”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一帐三图”录入“矿政管理综合系统”储模块。
《通知》强调,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照“一帐三图”,开展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检查等工作,实施量化监管,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发现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的,对照各期次台帐和图纸,实事求是核算违法违规开采量。发现“一帐三图”未按时提交、内容不真实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在整改完成前将其列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黄鹤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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