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补充导则(试行)》,针对用地用海分类设定了增补标准。
《导则》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用地用海保障支持“三新”经济发展的通知》、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为基础,以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应用为目标,结合了厦门市政策明确或有现实需求用地的规划管理需要,补充了软件研发用地、物流用地、集体发展用地、历史文化街区用地、混合用地等多个用途分类,为后续规划编制、土地供应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 陈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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