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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宁德市下达2023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2023-06-01 10:06:50

本报讯 日前,泉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今年补充耕地任务5900亩(其中,补充水田3000亩),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1500亩。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因地制宜实施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区域内的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提升原有耕地质量。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实施土地平整,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对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别。

《通知》强调,补充耕地项目应严格执行排灌设施、道路林网、地块平整、生态防护等规定标准;各类建设项目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质量等别8等以上优质耕地的,原则上应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项目建成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或村集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          

■ 施 莹

    另讯 宁德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今年补充耕地任务5300亩,并要求各地将任务分解下达至所辖各乡(镇),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规范项目实施,严格全程监管和考核调度,保质保量完成。

    该市要求,要严格执行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用途管制等规定,确保“六个严禁”、耕地“进出平衡”等要求落实到位。

该市强调,要严格任务考核奖惩,对未达到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标准的,不得认定为新增耕地;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追加相关地区下一年度相应的补充耕地任务数。

■ 郑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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