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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2023-05-18 14:59:25

本报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十四五”期间开展专项行动,对受损山体实施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重现、生物重组,有效解决省内重点区域、重要流域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问题,改善矿山周边人居环境,提升废弃土地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恢复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实施方案》明确,坚持相对集中连片、系统修复的原则,结合废弃矿山分布现状,分区部署矿山生态修复任务,重点推进敖江流域建材矿山、闽江上游煤铁矿山等8个集中区的修复,力争完成修复任务10万亩。优先开展自然保护地、居民集中区、“三区两线”敏感区域,以及“六江两溪”重要流域等可视范围内矿山的生态修复。针对矿山生态问题和立地条件,因地制宜采取工程修复、人工辅助、自然恢复、转型利用等多种模式实施修复。

    《实施方案》要求,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举措,分年度分解下达所辖县(市、区);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修复台账,对账作战。要遵循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原则,合理划定修复范围,科学编制生态修复方案,严格方案审查,优化项目审批,强化过程监督,开展成效评估。要加大资金投入,并通过产权激励、资源利用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施工及成效监管,将修复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依规及时公开生态修复项目基本信息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信息,以公开迎公信,助力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绿色发展。

■ 陈碧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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