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秀屿区出台《加强“两违”巡查监管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巡查监管制度、定期预警约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治违工作全覆盖、零盲区。
《暂行办法》明确,辖区各镇、园区要做好“两违”日常巡查、制止、报告工作,确保各类“两违”行为抓早、抓小、抓了;每周公布“两违”案件办理情况,按季度对“两违”案件办理较为落后的镇、园区开展预警工作,视情况对包村(居)责任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各有关部门领导以及镇、村干部对农村建房审批和批后管理、巡查报告、“两违”案件处置等履职不到位的,视情况予以追责、问责。
■ 黄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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