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日前从光泽县土地开发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今年,该县共实施县级土地开发项目24个,预计可新增耕地1324亩。
据悉,近年来,该县在建立健全补充耕地激励机制上下功夫,制定了《光泽县县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按照项目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类型给予镇、村工作经费奖励。并结合指标入库规模、入库时间等情况,再对乡(镇)予以奖励,极大地调动了镇、村两级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负责”原则,由乡(镇)与项目所在村签订管护协议,确保项目区耕地用途不改变、耕作不荒芜。
■ 闫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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