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大田县政府召集大田县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召开会审会议,确定启动《大田县万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塌陷事件》和《詹兴振等人非法处置废弃蓄电池案》等2个案件的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并由大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2个案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
此前,大田县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人,已组织该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通过收集现有资料、现场踏勘、走访的方式,对生态环境损害是否存在、受损范围、受损程度、是否有相对明确的赔偿义务人等展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经过充分收集生态环境损害的物证、书证、笔录、证人证言、检验报告等证据材料后,形成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报告,据此提出启动索赔的初步意见。
为确定生态环境损害因果关系、损害程度、修复方案、赔偿义务人及责任,形成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量化赔偿金额,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和赔偿义务人协商,选定具备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并依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就损害事实和程度、修复启动时间和期限、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与期限等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达成赔偿协议。
■ 温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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