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莆田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出台《自然资源卫片执法预警约谈暂行办法》。该《办法》适用于自然资源部土地卫片执法和省级组织的“天地网”动态监测,按年度划分,每月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通报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情况,并对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较为严重的县(区)、乡镇(街道)开展预警或约谈工作。
《办法》明确,市自然资源局参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卫片执法对市级问责标准的计算方法,每月5日前统计各县(区)、各乡镇(街道)上个月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或“天地网”动态监测数据。县(区)上个月本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达到80亩以上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的,乡镇(街道)上个月本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达到10亩以上、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新增违法用地达到3宗以上的,向达到约谈标准的县(区)政府(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发送预警函。
《办法》指出,乡镇(街道)当年度内第一次被预警的,由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约谈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分管领导以及相关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当年度内第二次被预警的,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约谈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以及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约谈后一个月内,乡镇(街道)违法问题数量未明显下降,被再次预警的,由市自然资源局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并移交县(区)纪检监察机关。
《办法》要求,被预警或约谈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对预警、约谈指出的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查处整改,尽快消除违法状态。
《办法》强调,建立奖惩机制,在年度内没有被预警的乡镇(街道),由市自然资源局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通报表扬,在县(区)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等相关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县(区)及所辖乡镇(街道)没有被预警的,给予县(区)政府(管委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0亩奖励,并相应调减50亩补充耕地任务。
■ 张步雄 吴建新 陈慧清
官方二维码